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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规章制度

2019/07/19 10:21  点击:1753  发布者:泉州市洛江区南少林实验学校

泉  州  南  少  林  国  际  学  校

 

 

 

 

一四年二月   修订



写在前面的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人们比较熟悉的一句贤文。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单位也罢,都要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规范公民的言行。

        本手册分为二大部分:上编,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编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节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下编,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编录本校的“行政管理” 、“校务管理”、“ 教师管理”、“ 学生管理”、“ 校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学校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一要增强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是提升执行力的关键。三要各部门领导率先垂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四要必须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我们不能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深入推进本学校的制度建设。


                                                                                                               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校长  陈 翔

                                                                                                                                   2014年2月



目     录


上编   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节选)                 

(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下编   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行政管理


(1)校长岗位职责                                          

(2)党总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3)常务副校长工作职责

(4)分管学部副校长岗位职责

(5)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6)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7)体能部主任岗位职责

(8)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主任岗位职责

(9)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0)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1)财务部主任职责

(12)招生部主任岗位职责

(13)政教处(德育处)主任职责

(14)学部主任岗位职责

(15)教务处主任职责

(16)总务部主任岗位职责

(17)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8)年段长岗位职责

(19)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职责

(20)车队长岗位职责

(21)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第二章   校务管理


(1)体能部工作细则

(2)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工作细则

(3)校长办公室工作细则

(4)总务部工作工作细则

(5)政教处(德育处)工作工作细则

(6)招生部工作工作细则

(7)财务部工作工作细则

(8)会计记账岗位工作细则

(9)出纳岗位工作细则

(10)医务人员岗位工作细则

(11)图书室管理员岗位工作细则

(12)车队工作岗位工作细则

(13)驾驶员岗位岗位工作细则

(14)保安工作岗位工作细则

(15)保安人员岗位工作细则


第三章    教师管理


(1)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2)班主任岗位工作细则

(3)值日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4)武术教练岗位工作细则

(5)生管老师岗位工作细则

(6)生活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7)实验员岗位工作细则

(8)幼儿园园长岗位职责

(9)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10)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工作细则

(11)教务员岗位工作细则

(12)教职工人事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13)教职工请假制度

(14)教职工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15)教职工离校手续管理暂行规定

(16)教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发放管理暂行规定

(17)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暂行规定

(18)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章    学生管理


(1)学生外出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2)学生接送管理暂行规定

(3)学籍管理干事岗位工作细则

(4)兴趣小组的规定


第五章   校务管理


(1)参加教研活动的有关规定

(2)多媒体教室管理工作细则

(3)财产管理暂行规定

(4)财产管理员岗位工作细则

(5)车队管理工作细则

(6)广播室管理员岗位工作细则

(7)油印员岗位工作细则

(8)食堂管理工作细则

(9)安全保卫管理岗位工作细则


上编   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不私自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金钱或贵重物品;不带学生到校外进行培训,同时不得私自招收校外生进校培训;不得利用教学之便,牟取个人私利或作任何有损学校利益的事。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遇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第二十九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一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第三十二条 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第三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第五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


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下编   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行政管理

校长岗位职责


1、校长由学校董事会任命,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承担全校的管理责任,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校董事会负责。

2、有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体现学校特色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做好教职工聘任、人事安排、工作考核、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奖惩等工作。强化教职工的管理,关心他们的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发挥党、政、工、团、教代会和民主党派组织的作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组织作用,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建设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积极探索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办学。

5、树立质量意识,建立管理体系,对学校各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深入教学第一线调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6、抓好财务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学校财务收支,用好用活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7、做好与国内外院校的联系与交流工作,吸收外地先进的办学理念与教学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本校特色教育,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

8、抓好学校安全稳定、文体卫生、环境建设工作,美化校容校貌,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教育发展提高的评价和考核制度。



党总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总支部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执行。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抓好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教育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及教师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领导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表彰优秀党员,批评、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

7、协调与学校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及时通报党总支部有关情况,听取各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


常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1、常务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管理好学校。按照校长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方针。

2、协助校长拟定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校内中层干部提出任免的意见和建议。

3、抓好学校的国际交流工作。

4、按照学校的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汇报。

5、协助校长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各学部了解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经常与政教处、年段长、班主任及有关人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善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6、协助校长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职工进修学习,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和业务水平。抓好实习工厂学生的实习工作。熟悉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特长,褒扬先进,激励争先。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7、校长因公出差期间,代行使校长职权。


分管学部副校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组织落实校长布置给学部的工作任务,及时向校长汇报学部工作情况。

2、在校长领导下,认真抓好学部的德育、教学、安全、卫生、环境、财产及有关人事等工作。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按课改要求,对学部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推动素质教育改革。

4、抓好学部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学部工作计划,期未工作进行总结。

5、围绕学部工作计划,分解到岗、到人,提出具体措施和考核方案,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师的学习、生活,帮助教师解决困难,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深入了解学生状况和学生家庭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管理措施。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成长和调动教师积极性的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校园环境建设。

7、根据需要,分管学部副校长可代行学部主任职责。完成校长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工会工作。主持教育工会的筹备、召开和换届选举等工作。

2、召开工会小组会议,传达、贯彻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精神,从本校实际出发,提出实施意见,安排各项工作。

3、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教代会代表讨论、落实学校有关重大决策;积极向领导和上级工会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协助校领导做好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及上级检查有关工作。

5、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教职工文体活动,活跃教工的业余生活。主动关心、了解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6、收集、整理校工会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适时迎接上级工会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7、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工会职责范围内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主席离岗时代行使主席岗位职责。

2、组织职工开展爱岗竞赛,完成本职工作;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交付行政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或采纳。 

3、负责做好职代会提案的收集,并转送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处理,收集和公布职工提案的回声。 

4、负责做好和处理工会的日常行政和事务工作。负责抓好职工技协工作。负责调解职工民事及家庭纠纷,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能部主任岗位职责


1、体能部主任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体育(武术)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2、组织并负责制订体能部的长期规划和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动员全体成员积极工作,认真实现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的目标。顺应改革潮流,促进体育、武术教育各方面的改革。

3、领导和组织本部门教师、教练随着体育(武术)教育改革的要求编写、修订教学计划,研究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领导和组织教师对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检测工作。

4、本着勤俭办体育(武术)的精神,合理使用体育(武术)专项经费,努力创造条件,安排购置、维修体育器材和场地,保证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场地、设备、器材的供应。

5、领导教师、教练围绕学校体育(武术)教学、教研开展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校领导统筹全校外事工作,检查督促外事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2、抓好本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他们学习外事工作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执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3、制定本校国际交流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检查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本部人员履职情况。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协调本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团委和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团代会和学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工作,负责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组织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理论,关心时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深入了解分析团员和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调动团员的学习积极性。

3、教育团员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宣传表彰团员和青年中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及时发现并认真培养青年典型人物,做好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工作。

4、针对各个阶段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文娱体活动,搞好“五四”纪念活动及学生干部培训或夏令营活动。

5、协调班主任指导团干部和学生班干部开展工作,培养和提高团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

6、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做好发展团员的工作。发展和培养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工作。根据校长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日常要求,协调好校内外有关组织或部门,为做好各方面工作创造条件。落实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检查督查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2、组织好学校召开的或承办的各类会议,以及安排好节假日相关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评优评先、评定职称及相关考核工作。

4、接待外单位来访,做好协调工作。迎接各方面检查评比等有关文秘工作。

5、做好文件收发、分类归档。撰写计划、总结、讲话稿、宣传报道以及编发校报信息。


财务部主任职责


1、主持财务部工作。财务部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令、制度、决定,本着“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原则,全力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任务。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财务预测,加强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反映学校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负责编制、审核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4、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5、完成校董事会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生部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的招生决策,订出招生计划,带头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2、拟出有关招生宣传材料,经校长批准后印刷、使用。并组织招生办人员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热情接待家长来电、来访,认真解答询问内容。招生人员要热情与家长及学生沟通,组织招生办人员进行家访,家访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校部汇报,或与相关部门直接协调。

4、组织招办人员做好催收欠款、办理公证、转学、退款等工作。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招生办副主任协助主任认真履行职责。


政教处(德育处)主任职责


1、制订和实施德育工作方案,提出新学年工作思路,检查总结学部德育工作,全面完成德育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和生活指导教师会议,布置或交流德育工作情况,做好评估工作。推荐年段长、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和生管教师人选,并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3、主持每周一次升旗仪式。负责指导团、学生会工作,开展学生心理疏导或咨询。

4、每学期召开一次德育研讨会。做好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教育,审该学生操行评语,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5、指导班主任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和家长思想动态,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6、负责学生接送工作安排和督导工作。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及安排活动工作。做好新生入校有关生活管理培训工作。 

7、指导“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导。组织班会课观摩活动,并给予公正的评价。

8、组织每年一届的校运会和武术擂台赛。协同教务处一道抓好学生社会实践。

9、培养先进典型,表彰好人好事,做好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工作。

10、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协助保安做好防火、防盗、防逃学等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学部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校长办学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学校整体规划、计划,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决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制订学部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目标。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期末、学年末写好总结报告。

3、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实效性,调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积极性,搞好民主管理。

4、根据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制订出德育工作计划、审核班主任工作计划。

5、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新课程标准,审订教研组工作计划,年级教学进度计划。开展好教研、科研活动。

6、抓好教师培训提高工作,深入教学实际,发掘、培养、树立各方面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7、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关注本部经费运作情况,关注学部班级的满员率和流生情况,


教务处主任职责


1、负责本处室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处室全面工作。

2、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法规、教学计划,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制定全校教学计划。

3、初步拟定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名单,报学部主任、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组织制订教研组、备课组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学年初提出教师聘任意见,经行政办公会及教师评聘小组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公布。

4、深入课堂坚持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每周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期末做出工作报告。

5、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定期组织教学汇报课、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拟定以老带新方案并落实好青蓝工程,培养青年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摸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6、负责起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文件,上报和下发。负责编制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计划,搞好仪器、图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订购学生、教师的教学用书,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总务部主任岗位职责

1、教育全体职工树立“服务育人”观念,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严格实施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安排管理师生住宿。每学期对学校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进行预算,合理筹划,有效抓好用品的购置、登记、分配和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维修学校房屋、道路、水电设施和其它设备。

3、组织仓库清点,防止物品积压和重复购买造成浪费。

4、管理车队、调度车辆,协助中小学部学生离校、返校的接送工作。

5、协助办公室做好校级会议的会场和公共场所的节日布置;协助办公室做好参观、访问、接待工作。完成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组织教师学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学习素质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经验。教研组长负责本组教研、教学的组织工作,做学科带头人,团结全组教师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及时制订本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每大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期末写好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指导年段备课组长开展工作,并安排好教学进度。

3、组织公开课以及听课评课活动,及时交流,总结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学习研究本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结合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开展专题研究,做好青年教师练功、创优、评优活动。

4、检查、督促本组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协助教务处做好本组常规管理。

5、按期完成学校、学部、教务处的各项任务。


年段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校部、学部的各项决定,主持年段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年段长直接领导本年段各班主任。

2、期初制定计划,提出德育工作新思路,落实政教处关于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措施,配合班主任搞好班风建设,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期末做好总结。

3、落实《教学管理常规》和教务处工作措施,抓好年段教学工作,协调各学科教学,落实导优辅差工作,大面积提高年段教学质量。

4、协助学部协调社会、家庭、学校关系,促进家校联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5、协同各处室、教研组、生管组组织参加社会实践,丰富学生生活,陶冶情操,开阔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身心健康,推进素质教育。

6、及时处理年段突发性事件,并视情况与学部、校部协同解决。组织导优辅差工作,注意转化后进生,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7、协助学部对本年段教师的考评(考勤、考德、考能、考绩)工作与评先推荐工作。


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指示和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研究布置少先队工作,学习和讨论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指示、文件、定期交流经验,虚心听取中队辅导员意见,不断改进工作。配合学校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大队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大队统一活动。

3、建立健全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组织,及时认真做好大队委的换届改选工作,做好大、中队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和值勤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队家务”,培养好旗手、鼓号手、小广播员、小通讯员等,建好少先队宣传阵地,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5、搞好节假日少先队活动,做好校外生活指导,组织参加校外的各项有益的活动。

6、加强少先队工作现代化研究,发挥创造精神,探索新时期少先队工作规律,争创全市、全省及至全国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


车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和处理车队日常事务。

2、负责组织车队驾驶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车队安全工作,贯彻公安交通部门安全行车规定,填报有关安全报表、事故报表。负责驾驶员的考勤工作。

3、合理调度车辆,做到车辆调度时间、地点、任务明确,并负责填写车辆调度登记表。督促驾驶员出车准时、准点,车辆按指定时间、地点停放和到达。

4、掌握车队车辆使用、保养、修理情况,安排验收驾驶员例保,并作好具体记录。

5、带领车队开展优质服务竞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秉公办事,赏罚严明。

6、代表车队听取部门意见。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检查保安人员着装上岗,保持良好的保安形象。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完成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2.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处理问题讲原则、讲究工作方法。值勤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他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洁身自好,不得在值班中饮酒和酒后值勤。

3.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予案,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检查安全岗位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情况,保证其安全使用。

4.尊敬学校领导和老师,爱护学生,以师生的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做好员工的沟通工作。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请销假制度、奖罚制度、例会制度。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第二章   校务管理

体能部工作细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2、根据形势要求,及时制定和修改体能部的发展规划。根据学校体育(武术)教学要求,修改和制定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各项教学文件。

3、全面负责和贯彻学校体育(武术)教学、体育(武术)训练;体育(武术)竞赛;群众体育工作。

4、向学校提出体育(武术)事业的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加强对体育(武术)设施的管理。

6、组织对体能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各种评优、评奖活动。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工作细则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是学校执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若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外事部门请示汇报。

2、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写出外事工作总结报告和情况简报。 

3、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活动;对涉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4、负责与国外单位(含港澳台地区)的联络工作,包括校际交流协议签订,掌握协议的执行情况。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学生的学习交流工作。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出访的联络工作。负责做好留学生的生活接待和管理工作。

6、制定学校组团出访考察计划,负责对外联络及前期准备工作。

7、负责外事活动中外宾赠送礼品的登记、管理和处理,以及赠送外宾礼品的购置、保管和使用。

8、负责国外寄来的外事方面的邮件、函电、图书资料的收发处理,及发往国外的重要邮件、函电的审核、登记、拍发。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的文件收发、保管、整理、借阅,起草和打印等文书工作。

9、负责自费汉语(武术)留学生的招生宣传、签订协议,办理录取手续、制定教学计划、选定教材、组织教学、参观游览等事宜。

10、负责拟订外籍新生和港澳台地区新生入学计划,事先了解学生全面情况,掌握入学条件,组织迎新活动,进行入学教育。

11、负责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校际交流项目。负责留学生宿舍和带队教师宿舍的管理工作。

12、保护留学生正当权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长期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在假期组织留学生参观游览。


校长办公室工作细则


1、协助校长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

2、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管理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招聘和考核,建立人事档案,协调办理人事调动。

3、做好外来文件的呈批、办理和归档工作,起草学校文件。编发校刊及信息采编。

4、做好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请示校领导或通知有关人员。

5、制定对外宣传计划,在电视、报刊、杂志、户外、网络等发布新闻资讯和招聘信息。


总务部工作细则


1、组织学习有关时事、相关业务,文件材料,提高员工思想与业务素质,增强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观念。

2、做好学校“创安”、创“文明学校”、创“绿色学校”的硬件设施与维护工作。督促卫生组,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好师生用水及照明问题。

3、管理好学校车队。做好车辆调度、车辆维修及交通安全、驾驶员遵纪守法工作。

4、管理好学校财产。做好添置、配给、造册、保管、检查、回收、维修等工作。定期盘点仓库,防止物品积压或重复购买,防止物品不知去向。

5、每年8月20日前,做好中、小学部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后勤工作。新聘教工到校,主动安排好房间,配置好房间用品。有些物品若不能及时配给,要耐心细致地向教职工说明情况。

6、按学校要求,管理好中、小学食堂;管理好总务的财务工作。

7、做好董事长、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德育处)工作细则


1、拟送年段长、班主任、生管老师名单,供学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制订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段长会、班主任会、生管老师会,学习交流及布置工作。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学校、家庭或社会联席会议活动。指导团、队、学生会各项工作。

4、主持每周升旗仪式。

5、经常组织督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开展评比等工作(如用餐、就寝、课堂内外、文明休息、卫生、爱护公物等)。督查学生宿舍并评比。校园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6、组织班主任学习、培训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德育研讨会,汇编德育论文。

7、主管两操、两锻炼,策划校运会、散打擂台赛和对外有关赛事。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和环保教育与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学习讲座及相关的参观活动。配合教务处搞好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春游等野外活动。

8、配合学校工作,开展学生系列思想教育工作和做好新生的生活安排。召开学生班干部座谈会,推广先进经验。

建立学生健康心理疏导小组,积极疏导学生心理障碍,做好后进生工作。

9、组织评选师生先进工作。表彰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协调广播站、宣传橱窗等有关宣传工作。


招生部工作细则


1、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全面领会党的教育方针和我校办学宗旨,熟悉我校办学业绩,并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加强组织性,服从领导听指挥,积极完成招生任务,按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工作。

3、对来电、来访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讲解,对家长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对家长的意见,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4、配合校财务认真做好收费工作,收费后要及时交给出纳,确保钱、账无差错。

5、工作独当一面。阶段性地提出改进招生工作,提出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建设性意见。

6、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严禁收取家长的礼物。


财务部工作细则


1、财务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学校经济实力为工作宗旨。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收支。

2、财务部工作必须坚持“勤俭办学校”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3、财务部会计人员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4、财务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做好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5、财务部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6、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校领导会同财务部主任监交;财务部主任的交接,由校领导监交。


会计记账工作细则


1、 根据复核的记账凭证记账,编制相关会计报表。 

2.、负责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及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负责复核每笔经济往来业务是否正确、合法、合理,记账凭单与原始凭单金额是否一致,记账凭单附件是否齐全、正确。

4、 及时催收各种借款,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过期未报账的借款,采取相应措施。

5、发放表,协助出纳做好编制工资及其他奖金补贴发放工作。

6、做好学费收缴工作。每学期结束前,编制下学期学费收费情况表,发放收费通知。每学期开学组织有关人员收取学费,汇总学生收费注册情况,与各学部核实到校人数,及时催收欠费。

7、做好收据的发放、核销工作。

8、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填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其他统计报表。

9、 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出纳岗位工作细则


1、加强现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收缴的学杂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或按董事会要求办理。

2、每笔现金收入业务,必须开具收据。

3、办理支出业务。各项费用开支凭证必须合法凭证,手续齐全,经校领导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4、负责保管现金及现金支票。

5、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6、统计学费收取情况。 


医务人员岗位工作细则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为师生医疗保健服务,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2、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妥善管理好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做好记录。

3、做好药品采购计划,及时盘点,避免药品浪费过期。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每月5日前对药品清查盘点一次。

4、发现师生患有严重疾病、严重外伤、传染病,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外,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送医院工作。对传染病人立即隔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继续蔓延。

5、关心校园卫生,定期组织灭蝇除蚊以及做好杜绝虫害根源的工作。

6、为预防传染及其他疾病发生,对食堂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协助中、小学部食堂对餐具消毒一次。每双周六下午值班医生协助生管老师对宿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

7、对教室的灯光照明,课桌椅高矮与排布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进行检测。

8、管好、用好配属的医疗器械、备品设施、药品针剂,如有损坏丢失,视情节赔偿。

9、与卫生保健机构密切联系,根据时令变化,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向全校师生宣传卫生保健常识。

10、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填制并妥为保存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健康状况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学生视力情况按班统计,单独列出。采取积极措施,防治近视眼。

11、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督促搞好教室、宿舍、食堂、公用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

12、所有的处方书写均要让患者看得懂,处方单收费与不收费的要严格分开。

13、按顺序开具处方单、收款收据,所有作废单据须保留在原处以备查,不可自行撕毁。

14、采购药品由医务人员、采购员二人以上方可进行,不能采购已被通令禁售、假冒伪劣及过期药品。否则,由其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医疗纠纷责任。

15、在入库中,管理员应核对药品有效期,以防止药品过期。药库所存药品若发现过期而造成的浪费由管理员负全责。

16、医疗室内及其领出的药品,医生应随时注意药品有效期,若因药品过期而造成的浪费,一概由医务室人员负全部责任。


图书室管理员岗位工作细则


1、严格执行图书馆借书有关制度。图书管理员要熟悉图书门类,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图书卡片,及时搞好图书编目,向师生推荐。

2、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图书流通的作用。

3、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合理使用图书经费,账目要清楚。

4、报纸要按月及时装订,分门类存放,便于查找资料。

5、做好师生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和学生图书的分发工作。

6、配合教研组收集、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及时为教师提供教学用书。

7、准时开放阅览室,热情为师生服务,外校人员借阅书刊须经教导主任同意。

8、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修补图书,防蛀、防霉,妥善保管藏书。有关法制、环境保护类书籍力求设立专架存放。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队工作细则


1、认真组织驾驶员学习政治、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出车准时,行车安全,服务优质。 

2、负责校领导及部门用车,为学校教学、教研、招生、家访及各项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做好各类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正常用车需要。

4、合理调度车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5、制定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工作细则


1、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完成学校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有敬业精神,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积累行车经验。  

2、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3、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驾驶员要确保良好的休息,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4、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派车主管简要汇报出车情况。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6、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写好书面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7、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人员岗位工作细则


1、承担学校全方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的上传下达,负责组织各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消除各种隐患。

2、加强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治安、消防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治安、消防技能。

3、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学校设施、财产和师生员工的财产被损坏、丢失,防范学校内发生偷盗事件和暴力事件。

4、加强校园巡视和门卫警戒,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随意进出校园要登记、要检查。要认真查对接送卡,防止学生走失。

5、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积极配合教师共同搞好校风校纪建设,及时协助处理学生中发生的违纪事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办公室和校领导反馈情况。

6、负责保管好学校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做到随时能够使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

7、检查各个部门的安全措施,帮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条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8、确保学校重点和要害部门的安全。


第三章    教师管理

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期初要学习教学大纲,通读全册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好进度。开学前要备好一周课。

3、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做到备教材、备教法和备学生。要有新课、复习课、试卷讲评、作文讲评等类型的备课。每课时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以及教学程序、教学方法与作业练习。作业布置合理,全批全改,尽量做到面批面改。

4、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精神。要做到教书育人,培养技能,发展能力。要认真板书,准时上、下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服从各处室及教研组的工作安排,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有关信息,积极参加公开课、活动课等教学活动,认真听课、评课,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体备课。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务处编排的课表,调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认真组织各种类型考试,并认真评卷、统计与分析。

7、在实践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法。每学期要确定一个教研课题,写出一篇教研论文,上好一节公开课,每周至少听一节课。

8、抓好导优辅差及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班主任岗位工作细则


1、确立班级管理的新理念,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使班级成为团结进取、朝气蓬勃的集体。

2、班主任工作必须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未有小结,平时填好工作手册。经常联系科任教师、生活指导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做好教育、教学、生活的协调工作。

3、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努力完成作业,学好各门功课。

4、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每天下班定期检查学生宿舍。

5、按政教处的要求,主持开好主题班会,组织好学生参与校内外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注意培养班干部,关心指导团队开展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劳动,定期打扫卫生。

6、经常通过家访、电话等途径,密切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7、积累有关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资料,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和评选“三好学生”工作。

8、协调科任教师,做好导优辅差工作,落实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注意做好后进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值日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1、检查教师出勤情况,检查早晚自习教师下班情况。督查校园安全。

2、检查各班级学生出勤、课堂纪律、清洁卫生、爱护公物及文明行为,做好文明班级评比的有关数据登录工作。

3、维持课间文明休息和课外活动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制止不良行为。

4、与各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发现并消除突发事件苗头,视情况及时报告学部领导。

5、协调组织学生集合、排队、做操,检查学生做操情况。

6、教育学生遵守作息制度,中午12点前和晚自习后督促学生回宿舍就寝,不得让学生在校园游玩。

7、负责填写好《学部日记》。


武术教练岗位工作细则


1、武术教练要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品德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锻炼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勇敢、顽强、进取精神。提高团队精神、武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提高参加比赛的竞争素质。

3、武术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安排好教学内容。

4、武术课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加强安全防护,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武术教学要按学年、学期、单元计划进行,认真备课,教案应有课次、教学任务、准备活动内容及程序,还要有技术要领及难点、教学方法、保护与帮助、场地器材布置示意图、运动量等内容。要保证每项教材施教前进行集体备课。

6、武术教学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教练在认真上好武术课、精心组织课外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训练,组织好武术代表队,认真抓好武术基本功的常规训练、技能的过关训练、特长发展拔尖训练,同时开展小型多样的单项竞赛。

7、做好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生管老师岗位工作细则


1、负责学生住校期间的生活管理和生活指导,保证学生正常、科学的日常起居,管理学生按时作息,处理宿舍日常事务,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学生管理日记。

3、全面开展卫生保健活动,关心伤病学生的生活起居与治疗,及时发现与处理突发事件。

4、贯彻宿舍各项检查制度,每天夜间进行查铺,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和水电关闭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好评比文明宿舍的工作。

5、配合做好学生家校往返接送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登记手续,做好经批准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6、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负责学生上课、锻炼、晚自习时的宿舍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处理发生在生活区的违纪现象,并向政教处汇报。

7、组织学生创建文明宿舍,指导学生清理宿舍卫生,提倡文明用语,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团结友善。

8、做好学生衣服的收发,及时给新生发放校服,及时提醒学生将脏衣服送到洗衣房,及时将洗衣房洗净的衣服领回发给学生。

9、定期拆洗和翻晒学生的棉被、睡垫、凉席,做好学生生活用品的消毒工作,保证寝室空气流通。

10、每天午间、晚间要在岗,上、下午要清房,上课时间不得让学生滞留宿舍。

11、生管老师之间要团结协作,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应提前做好请假手续。

12、组织学生有序用餐,教育学生文明用餐,爱惜粮食。配合做好学生的三餐两点和开水供应工作。


生活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1、生活教师必须树立事业心、爱心、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实现“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目标。

2、生活教师是所在班级的生活导师,主要负责生活区的安全、纪律、负责学生的衣、食、住、行、礼仪、行为规范的指导,形成班级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负责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健体。

3、生活教师必须接受班主任、学生、家长的监督,在言行举止、在文明礼仪上、衣着发型上,成为学生的表率。

4、生活教师必须严守作息时间。

5、生活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实行全天候服务:(1)新生入学情绪不稳定时;(2)学生发生意外伤痛事故时;(3)学生看病尚未痊愈时;(4)学生外出表演或旅游时;(5)在学校特殊需要时;(6)学生不到齐时;(7)未办理好交接班时。

6、生活教师必须熟悉学生(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特长、主要缺点、何种偏食、有否慢性病),熟悉业务(生活指导、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内务整理、简单病理知识、普通话。),熟悉家长(家长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家长要求)。

7、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经常主动沟通家长,征求家长对生活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整改,实现家长“零投诉”。

8、生活教师必须做到“五勤”:勤打扫寝室和公共场地的卫生;勤检查学生的衣服、鞋子、袜子,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勤督促学生洗澡、洗头、洗脚(低年级的生活教师要深入浴室帮助指导洗澡);勤检查学生手指甲、脚趾甲,督促帮助他们修剪;勤与班主任、学科教师配合关心学生心理和生理健康,防患于未然。

9、夜班护理员肩负着生活区的安全、防火、防盗、节能、节水等工作的重任和学生的睡眠和健康。

10、生活教师必须遵守下列报告制度:(1)本人病事假报告;(2)学生病情报告;(3)学生在寝室内安全事故报告;(4)学生在寝室区内的重大违纪、失窃事故报告;(5)生活区学生优秀事迹报告;(6)家长反馈意见报告,如发现问题,可先处理再报告,边处理边报告。不准隐瞒不报或大事小报。


实验员岗位工作细则


1、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刻苦钻研业务,熟悉并能处理一般仪器故障。

2、学期初主动向课任教师索取实验计划,做到准备实验心中有数。按实验要求做好实验用品的准备工作。

3、实验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实验物品清点、回收和损坏索赔工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4、做好仪器的添置、验收、登记、分发、回收、清点、保管、维修和安全工作。

5、实验室用作考场时,应认真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6、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仪器、遵守管理制度的宣传,对一切违反操作规程和损坏仪器、浪费财产的不良行为,要及时指出、批评,并向有关领导反映。

7、经常保持实验室、准备室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为教学创造优美环境。

8、每学期结束,向教研组和教务主任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园,依法治教。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定期召开园务会、教职工会、家委会、伙委会及食品卫生管理会,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

3、倡导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教学情况。

4、检查,督促卫生保健及食品卫生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全园幼儿的安全。每天巡视各工作岗位,月底前完成对各类人员的考核。

5、及时完成董事会、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细则

1、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保教工作。

3、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4、因材施教。认真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

5、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注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7、根据教育内容,定期更换、精心布置体现幼儿主体地位的活动室环境,为区域活动提供符合本班幼儿卫生、丰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内一切物品,做到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

8、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期与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9、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工作细则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爱心、耐心和童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文化和专业技能,为人师表,体格健全。

2、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工作制度,协助教师完成教育教学目标。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活动和游戏活动,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和活动后的收拾整理工作。坚持正面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保健、教养工作。协助教师制作教玩具,开展游戏和户外活动,布置好活动室和各区角。

3、遵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认真执行“保教常规”和“作息制度”,按要求优质完成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各方面的检查和指导。

4、精心护理好本班幼儿。-----根据天气冷热变化和幼儿体质的差异,随时给儿童增减衣服。注意观察幼儿的活动、体温、精神状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务人员。

-----掌握幼儿的进食量,随时增添饭菜,组织、掌握好进餐环节,保证儿童愉快进餐吃饱吃好。

------经常保持幼儿衣着、仪表整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自理能力。活动后帮助幼儿擦汗;保证幼儿衣物无差错、不丢失,保管好本班物品,遗失赔偿。

------允许幼儿随时上厕所大小便,帮助自理能力差的幼儿及小班幼儿使用便纸和整理衣裤;及时为遗便的幼儿更换、清洗(包括衣裤),更换衣裤时要注意保暖,避免幼儿受凉。

-------配合教师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日常生活习惯和环境清洁卫生习惯,勤给幼儿剪指(趾)甲、梳洗、整理,保持幼儿个人卫生、整洁。带领儿童洗手、洗脸、入厕,处理大小便。每天刷洗消毒水杯、开水桶,保证儿童喝足开水,保证饮水卫生,不限制儿童饮水,提醒儿童科学喝水。

5、负责幼儿考勤,了解缺勤原因,配合教师做好看望儿童和家访工作。

6、定期换洗床单、枕套、枕巾、窗帘,晾晒被褥;定期做好杯子、毛巾、点心盘等餐饮用品和桌子、玩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7、为幼儿创建安静、舒适、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配合教师为幼儿创建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的学习环境。保持活动室、生活室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及时检查本班用具、设备,及时报修。做好教室、寝室及环境卫生工作。

8、保证幼儿的安全,配合教师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为幼儿饮水、盥洗提供便利条件。掌握一些幼儿心理卫生和生理卫生知识,严禁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言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儿童防病、隔离等工作,照顾好体弱儿、病儿,掌握本班儿童身体状况,发现幼儿生病时,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9、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本班教育教学研究,主动参加各种学习与培训。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提高文化和专业素质,适应现代幼儿教育的需要。每学期有保育、卫生工作总结。


教务员岗位工作细则


1.全面协助教务主任做好教务处的各项业务工作,教务主任外出时,负责维持教务处工作的正常运转。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期中、末考的考务工作。

2.负责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请假或外出,负责调课工作,并填好调课通知单通知到有关人员。若遇学校有重大活动,临时调课尽早安排。

3.负责征订和发放教材、教参、教学资料、统考试卷等。负责学部各资料的油印、复印工作,平时注意各种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协助教务主任做好对教师的考勤、考绩工作,及时登记缺勤补课、加班等情况,为课时津贴的核算、教师综合评估提供原始依据。

5.对于师生荣获的各种奖励,及时收集整理和张榜公布。


教职工人事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择优用人机制、合理流动机制、教职工交流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保证教职工队伍的结构优化,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历要求

(1)高中文化课教师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初中文化课教师必须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小学、幼儿园文化课教师必须中专毕业以上。

(2)武术教练必须具备武术院校毕业的大、中专以上文凭或专门技术培训的同等学历文凭,参加全国或省级比赛获奖者优先录用。

(3)生活老师必须具备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文凭。

(4)其他工作人员根据所属岗位酙情而定。

二、政治表现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安心学校工作,有敬业精神,愿意为学校奉献爱心。无犯罪记录。

三、聘用程序

1、由各部门填写招聘需求表,标明职位、岗位要求(包括专业、学历、经验、人数等),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呈报校长批准后,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联系招聘面试事宜。

2、应聘者必须随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原件,经校长办公室验证,复印件存档。

3、应聘者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办公室主任根据其个人情况,确定是否面试。如条件符合者,安排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4、学部应聘教师应由教务处安排试教(或说课),由学科评聘听课组听课。试教后,学部教务处填写书面评议送办公室,呈报校长审批。

5、确定聘用关系后,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到所属部门报到,并由后勤部办理住宿事宜。

6、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应聘由办公室进行初试,填写面试意见后,呈报校长审核,进行二次面试。

四、经济待遇

1、凡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到校工作的,第一个假期(特指寒暑假),不享受假期基本工资待遇;第一个假期因学校需要安排工作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核发其基本工资。

凡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到校工作的,从第二个假期开始享受每年寒、暑假,基本工资照发,不发月奖金。

2、学校非教学人员和非国家干部寒暑假在校工作,工资、奖金照发;不在校工作者不发工资、奖金。

3、因工作需要,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的,其试用期半年,半年内按学校基本工资发放;半年后按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发给新定工资。

4、其他学历者工资面议。

5、奖金另行规定。

五、其他

1、录用人员试用期,文化课教师(含国家正式干部)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职工为3个月,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另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录用后其工资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部。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三天以内要持请假条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要持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向校长请假。校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者,要及时到本部门负责人处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并向教务处报备,一天以上代课由教务处安排)。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2、学校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4、产假: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天。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5、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

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

①婚假,计3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

②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3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

③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0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超出10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

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考勤 

       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

三、奖惩办法

(一) 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超出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

(二) 一般事假4天以内(含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4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30元扣发月考核奖。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

(三) 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10元。

(四) 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

(五) 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100元/期(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① 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于超课时津贴)。

② 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③ 对于旷课的每节扣4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150元/天。

④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有2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注]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工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一、宿舍的管理

我校所有教职工住宿由总务部统一安排。

二、宿舍的安排原则

1、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搬宿舍或转移宿舍财产。

2、每间宿舍一律住两位教职工,暂时单人住宿的,不得将剩余床搬出宿舍,也不可以拒绝新进教职工入住。

3、夫妻双方若一方是生管老师,一方是文化课老师,必须随生管老师一方同住。非正式夫妻关系不得非法同居。

4、在住宿宽松的前提下,正主任级以上中层领导,可单人住宿。

5、教职工家属来校,须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远途来校应聘者或学生家长住宿可由总务部安排。

三、宿舍的财产管理

1、每间宿舍统一配置办公桌一张、木凳两个、床头柜两个;单身者用单人床,夫妻同住用双人床。多余的学校财产由总务部收回。

2、正确使用门锁、水龙头、沐浴喷头、日光灯、电灯等设备,凡有破损或不能使用都必须由所住者自行购买,总务部可提供安装服务。

3、对于房间的设施出现人为损坏的,由使用者按价赔偿。

四.宿舍的退出

教职工离校须先由总务部检查宿舍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将住房钥匙直接交总务部,方可获总务部签字。


教职工离校手续管理暂行规定


1、凡在职人员寒、暑假离校或辞退人员离校,要办好离校手续。

2、先向所属部门领取《离校卡》,按卡里先后顺序向各有关部门交清该交的一切材料,还清该归还的学校物品(含办公橱桌和宿舍钥匙),结清与离职人员相关的一切款项,并办理好其他工作移交,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校部校长办公室备案。

3、损坏、遗失的物品应按价赔偿。

4、结清和学校相关的款项后,方可离校。


教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发放管理暂行规定


一、工资、奖金、补贴确定的原则。

1.学校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责、以绩定酬”的原则,确定发放工资、奖金和补贴。

2.学校实行评聘的全员聘任制,凡来校工作的教职工均需与校方签定合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专项补贴、奖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校长与本人协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确定,双方确认。奖金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量评定。

3.基础工资主要依据受聘人员的职称、文凭、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校的需要初定,以后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职务工资、专项补贴、专项奖励,根据受聘人员的受聘岗位和工作表现评定,可适时适岗调整。校龄补贴按在校的连续时间计算,每年适时调整一次,中途离职后再来校应聘者的校龄,以重新来校时间起计算。

4.此文件只适用于全体教职工的工资、专项奖励和专项补贴,教职工的其它待遇不在此列。

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专项奖励、专项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表一、表二)

三、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专项奖励、专项补贴发放的时间和办法:

1、教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为:标准基础工资(标准基础工资÷30×实际工作日)+职务工资+专项补贴+月奖-代扣款项。

2、工资表以中学部、小学部、幼儿园、办公室、招生部、总务部为单位制定。

3、各部门的考勤应于当月月底前报送财务部、月奖送校长,会计根据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所属人员当月的考勤、补贴、月奖审定核算后签字,报送校长审批。

4、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在银行开设工资帐户,并统一于次月的15日前将工资存入各人帐户。

5、此规定适用于本校的全体教职工。

6、此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过去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7、本规定解释权归校董事会。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标准暂行规定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全体教职员工,享受国家干部待遇的教师评选优秀教师,非享受国家干部待遇的教师评选先进工作者,副主任以上干部(含享受副主任以上待遇者)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每年9月10日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能奉献爱心,工作认真主动,积极肯干,能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全面工作跃上新台阶作出贡献。

3.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治学严谨,教学(管理)效果良好。

4.能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严格按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专心从教,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5.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师生员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和量化管理,与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

2.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发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上而下,严格按条件评选。

3.各部门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本部门总人数的12%之内。

五、有关奖励规定

       按《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工资、奖金、补贴发放标准细则(试行)》 中“专项奖励”评先奖的规定进行奖励:           

1.凡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自本年度9月份至次年8月,每月工资增加100元。

2.被政府各级评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奖励标准:区级500元;市级1000元;省级2000元;全国10000元。

3.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先进工作者的同志,如果一年之中出现重大失职,从失职当月起取消奖励的工资增额。

4.一年内累计请假10天以上(不含正常休息日请假)或迟到10次以上的同志,取消评优(先)资格。



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


一、备课

1.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明确所教学科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以及本册教材在大纲中的位置。

2.熟悉全册教材内容,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

3.备课要备学生。备课前应深入了解学生,掌握学生的实际,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4.坚持按单元整体备课,从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出发,统筹安排每教时的知识重点。

5.备课要坚持“十字诀”,即阅读(通览教材、掌握内容)、深究(深入钻研教材,把握作者意图和教材的内在联系)、定点(确定教学目标知识点和德育点,确定重点和难点)、理路(理清作者思路,把握教路,安排学路)、切实(从教材、教师学生、实际出发),选择有效的教法,指导学法,组织教学结构。

6.至少要超前二天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再补,对于每个教案实施以后,教师要力求进行简单扼要的小结,以积累教学经验。

7.教学器具。教师上课前检查所使用器具是否适宜,有否损坏,对学生安全有影响的器具应严格检查(如运动器材、试验设备等)。

二、上课

1.教师要做好课前准备,至少提前两分钟进教室,按时上、下课,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2.严格按教学计划、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

3.教师讲授知识,必须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切忌“可能”、“也许”。上课特别要注意围绕该节课的教学目的,来开展一切课堂活动,做到有的放矢。

4.摆正教与学的关系,确保“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课堂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有机结合,使全班同学动脑、动手、动口,运用多种感官获取知识,增长能力。要切实重视在教学中教给学生学习方法,不仅要学生学会,更要学生会学。

6.课堂提问要精心设计,要提在关键处,问在点子上。要给学生思考的时间。

7.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还要注意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8.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平等,鼓励学生质疑,允许学生对教师的讲授提出不同意见。

9.教书育人。挖掘教材中的德育因素,使学生受到思想教育;挖掘教材中的审美因素,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

10.教师要以身作则,精神饱满,站立讲课(若遇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应向学生说明)。教态亲切、自然;板书规范、醒目、条理清楚,力戒错别字和繁体字;培养学生的良好书写习惯,坐、立、执笔姿势正确,书写工整。不在教室里抽烟。

11.一学期至少听课15节(试用期教师听25节)。每学年撰写一篇教学总结或论文。

三、批改作业

1.教师必须重视学生作业,做到精心设计,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富于思考性,做到少而精,切忌多而滥。

2.作业既要注意深度,又要注意广度。既要有专项基础训练的作业,又要有灵活综合性作业,要针对学生的差异提出不同要求。

3.要求学生独立、按时、认真完成作业,作业的书写、格式要统一、明确、具体。

4.作业的批改、讲评要及时。小学要求全批全改,中学各科尽量做到全批全改,对后进学生的作业,提倡面批面改。作业要按统一的批改符号批改,批改后要记上成绩,教师批改作业的语言文字要规范、端正、清楚、正确,要使学生认得出、看得懂。

5.对作业马虎拖拉、抄袭等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准以作业压学生、罚学生、不准撕毁学生的作业本。督促学生及时改正作业中的错误。

四、辅导

1.辅导应渗透于课内与课外、教与学的各个环节辅导要坚持从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为前提,切实帮助学生提高。

2.对后进学生的作业要有计划地“面导”、“面批”。

3.对因事、因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补课。

4.对辅导对象要列出名单,拟定计划和措施,帮助后进生提高成绩;方法上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

5.要重视对后进学生意志、情感、兴趣、动机、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

五、考核

1.考核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的要求,注意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不出偏题、怪题。

2.严格控制考核次数。小学语文、数学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每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科目为主要学科,其他学科以平时考查为主。

3.改进考试形式。语文、英语要增加口试内容(如朗读、听说)。数学要注意增加培养动手能力、分析能力、说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的测试。小学自然、中学物理、化学要加强操作实验的内容。

4.阅卷评分要公正,一视同仁,不感情用事。

5.要认真做好每次考核的质量分析,从卷面成绩、试题的正误等方面,分析教与学的情况,找出教学中的成败,切实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学生的具体措施。

6.试卷应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管,考试成绩要如实记载。



第四章    学生管理

学生外出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一、学生请假手续

1、学生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该年段行政批准,一张请假条不得签批多人。

2.学生凭获准的外出请假条到门卫登记存档后,方可离校。学生外出应遵纪守法,按时返校,并到门卫取回请假条交给班主任销假。学生22:00之前必须返校,超过时间返校以违纪论处,超过22:00不得请假外出。

3.学生因病急诊未能及时办理外出请假手续者,应由主管领导与医务室医生,到保安室登记签名方可离校,返校后应补办请假手续。

4.家长带学生离校须办理学生请假手续,首先在请假条里签上家长姓名,再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送分管该年段行政批准。走读生家长凭接送卡接送学生。

二、注意事项

1、教职员工不准带未办请假手续的学生离校。不听劝阻强行带学生外出者,以违纪论处,扣罚当月奖金。

2.保安人员私自让学生外出者,扣发当月奖金;擅自离岗或失职者,扣发当月奖金;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辞退。保安人员发现学生私自外出应及时通报学部和校部,以便教育处理。

三、本规定自即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校部。


学生接送岗位工作细则


一、接送原则

接送工作的八字原则:安全、有序、准时、到位。

二、制定接送计划

1.中、小学部要在学期初协调好每月送、接学生的具体日期,打印成表格送达办公室、总务部。

2.总务部负责联系车辆,各学部负责安排路线、地点、时间、人员等具体工作。

3、每次接送调度会,所有接送老师、学部有关行政均要按时参加。

4.负责专线接送的老师,如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不得私下互串、互代。

三.接送管理

1.接送老师要提前与学生家里通电话,联系接送有关事宜。

2.接送工作要做到安全第一,不漏接一人,不少送一人。负责接送的老师实行上车点名、下车签名的完整程序。车在行驶时,不让学生头、手伸出车窗或在车上走动。要提前约好家长到接送点接送学生,让司机明确接送点。

3.如途中遇到意外事情,负责接送的老师要尽一切可能临场采取措施,边解决边向学校值班室、学部领导反映或与家长联系,确定好解决的办法。

4.每次接送时,发车前学部领导均要到停车场督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5.如有漏接学生现象,有关责任人要及时向学部汇报,并主动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加以解决。

学籍管理干事岗位工作细则

1、按职责要求和原则办理学生的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做到手续齐全。新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做到有人有档,杜绝有人无档或有档无人。每学年新生入学后,配合学部将每个新生安排班级,收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存档。

2、经常了解各班学生流动情况,并将流动情况报教务处。每学年专业报表及义务教育报表,要按上级要求认真按时填写,每学期对学籍进行整理,及时与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进行核对。

3、对于已毕业学生的档案,除交送有关录取学校外,其余认真保存,等候学生本人及家长领取。

4、认真保管在校学生的档案材料。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符合要求的毕业生造册,填写毕业证书,并交校部签章、发放。

5、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循私情。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按要求及时认真地完成。


兴趣小组的相关规定


1、各兴趣小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在规定的时间里,在各兴趣小组活动室进行活动。

2、各兴趣小组指导老师让学生自愿报名,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活动,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各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各学期初要拟定活动计划,定好学期活动目标,每一周活动要有教案,做到教学进心中有数,学期结束要做好总结。

4、兴趣小组活动中,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如确需统一购买的,应报学部主任批准。

5、学校参加的各级赛事中,由各兴趣小组老师负责指导,所取得的荣誉按学校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并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校务管理

教研活动的有关规定


一、学期初,教务处、教研组须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学校、学科教研组的教学研究计划和活动安排。

二、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教研组长会议,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组活动,每周举行一次备课活动。

三、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观摩课(研究课),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四、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五、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份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作业,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

六、进行试卷抽查、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七、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八、学校要关心和组织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青年教师要制订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计划,中高级教师要制订教学科研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九、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作为转正、调资、升级、评比的一个依据。对教学教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给予公布表彰。

十、提倡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评奖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奖励优秀论文作者。

十一、教务处每周五公布下周市、区教研活动安排,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相关活动,并将回执单及时反馈给教导处。

十二、教研组集体外出活动,教研组长提出计划,报分管校长批准。


多媒体教室管理工作细则


1、学生要有序进入多媒体教室,按座位坐好,严禁学生乱动各种电器设备。多媒体教室桌椅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整洁。

2、教师在上课前应先打开要上课的各种电器设备,课后应关好各种设备。教师应严格规范地操作使用各种电器,不准频繁和不正确地开关电脑、投影机、实物投影仪等设备。

3、上课期间如有故障,应及时请教专业人员。要保护好公共财产,不准人为损坏财产。

4、教师借用多媒体教室,须经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不准让闲杂人员进入多媒体教室。

5、下课后,学生应在教师的带领下有序离开,教师应把门关好。


财产管理工作细则


一、财产登记

1、学校的一切财产,应由总务部负责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各年段、各教研组及办公室的财产,每学期开学时,由总务部管理人员填好财产保管清单,交给有关部门验收使用。学期结束时各部门把所有的财产点交学校总务部,收回保管。

二、财产分配与使用

1.学校每一教职员工分配办公桌椅一副。各组室的财产不准搬到宿舍使用。对散失在室外的财产,要人人爱护,协助学校收存,不得随意拿回宿舍区使用。

2.按规定配给的财产由领用人负责保管,如果任意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工作调动时应将领用的家具财产如数点还总务部。住校教职工各房间灯泡、灯头、电源插座、开关,如有损坏一律由本人购买。

3、借用学校财产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借出时应有借用者的借条。借条上注明借用期限。保管人员应按期把借出的财产收回,在归还时,须当场检验,发现损坏时,应由借用者按价赔偿。贵重设备除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长期占为己用。

4.体育器材和运动服装、音乐器材、文娱器材、文娱服装、电教室的仪器、学校图书室的图书、少先队部财产、广播室器材,由总务部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指定老师保管。各种财产一律存入在各保管室,不准带回房间(除工作需要学校同意外),每期末清点一次,并与总务部核对,正常损坏的应及时注销。

5.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室、棋室、琴房由专人管理,若发现室内财产丢失,管理者应负责追查。教学用品(含教学挂图、教本、教参)由教师本人签字领取,期末归还,如有遗失要追究责任。

6.各班级财产由总务部登记造册,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开条向总务部点领课桌椅、喷水壶、窗帘布、痰盂、黑板擦等,领条一式两份,总务部和班主任各执一份,期终如数点交总务部。

7.各处、室、组的报刊杂志均应妥善保存,期末除留存必要资料外,废旧的一律收回,由总务处集中处理。

8.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并与评选先进和评定奖金挂钩。破坏公物(包括花草树木),破坏者都要照价赔偿。


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学部的财产,保管好仓库物资。负责学部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低值易耗物品、办公用品的人库、登记、库存保管、出借发放工作。

    二、严格执行校内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申购、入库验收、领用、出借、赔偿、报损报废制度。

    三、建立学部财产统一帐目,每学期清点一次物资,做到帐物相符、物物相符。(清点要与各组、室对帐查物,办理核查手续。)

    四、仓库内的物品要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搞好清洁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霉。仓库内不得堆放私人物品。一经发现财产丢失或损坏,需查明原因,及时向校部总务主任反映。库存缺货、设备维修等要及时提交总务主任解决。

    五、负责采购学部教师教学教具、教案本、学生作业本,做好保管、统计、分发工作。

六、每学期末做好学部财产的清点、入库工作,如有数量不够或需要维修的及时上报校部申购或维修;期初做好学生的课桌椅的分发工作。



车队管理工作细则


一、主要职责

车队主要负责接送学生;保障校领导及学校办公用车;负责车辆维护和维修。

二、车队管理

       车队实行总务部主任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车队长负责调度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未经调派驾驶员不得随意出车,因情况特殊,需临时出车,出车后须及时补记,并由用车人签字。非派车又不及时登记,按出私车论处,扣罚当月奖金,严重者予以辞退。

三、出车管理

1、驾驶员上班期间不能擅离岗位,须随传随到,自觉服从工作大局,服从调度,不得拖延。出车期间,不得在外滞留或兜圈。

2、接送学生时,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接送车老师,确保把学生安全送回,如数接来。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争一秒。严禁酒后驾驶、公车私用或私自把车借给他人。如违反规定,扣除当月奖金直至辞退。

4、校车一律不能在半途拣客,凡路上拣客者发现一次,扣罚当月奖金,因拣客造成证件被扣,由司机负一切责任。校车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外过夜。

5、车队所有车辆的保险及年检手续由总务部与车队统一办理。

四、驾驶员上班与请假

1、驾驶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准时上班,视待岗待命,(除接送车时及小车司机除外)。若晚上出车较远才回校的,第二天上午可推迟1个小时上班。

2、驾驶员请假一天由车队长批准,两天由总务部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长批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岗一天,以旷工论处,并扣发2天工资,不享受当月奖金。

五、车辆保管

       实行专人专车专管,特殊情况例外。驾驶员应自觉爱护车辆,负责对所驾驶车辆的保养、保洁,保持车况良好,5天清洗一次,发现车脏要及时清洗。学校、车队将对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每次出车前应先检查油量、灯光、制动等设备情况,不开“病号车”。

——出车回校后,驾驶员应将车钥匙放在保安处,并及时打扫车体、车厢,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每一辆车的驾照单据、公用物品、器材设施等由司机专人保管,丢失或损坏由驾驶员照价赔偿,移交经交接者核对、确认、签字后由交接者负责。各车上的所有证件、工具都要有清单,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各执一份,移交时以清单为准,遗失由驾驶员赔偿。

六、车辆维修与加油

——实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车辆小故障应尽量自己维修,车辆需外出维修线或养护,更换零件或添置车内配件用品的,应填写维修申报单,经队长审核,总务部主任签批后,呈报校长审批,方可到定点维修厂维修。

——车辆实行定点加油。驾驶员应认真核对加油数量,确认无误方可签字,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追究赔偿责任直至清退。

七、费用报销

       过路、过桥票由驾驶员本人保存,票后注明出车事由、去处、日期、及驾驶员姓名,并由出车办事者证明,累积到一定数目总报销。对虚报过路、过桥票和在维修、更换零件上弄虚作假者,均视为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追究赔偿责任直至清退。


广播室管理员工作细则


一、负责每天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的播放工作。

二、负责每周一升旗仪式的播放任务和学校集会时广播安装、播放、拆卸工作。

三、做好广播室器材保管工作。

四、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广播室内,更不得乱动广播器材。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播送未经编辑审定的稿件。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保障广播器材的安全。


油印员工作细则


1、负责学部教学资料、学校文件的打印、油印工作,确保打印、油印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2.使用、保管、维护好打字、文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3.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遵守学校保密纪律,打印文件、试卷时应清场,打印后及时上交,并清理废件。非原件递交人员,不得校对、审阅。

4. 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做好打印登记工作,做好学部费用开支统计,上报学校财务部,以便财务部结算办公费用。

 5.凡个人私用少量复印,应有学部主管领导批条;不准为私人打印任何书面材料。


食堂管理工作细则


一、食堂管理的原则

1、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为全体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宗旨,想方设法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

2.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虚心学习,掌握食品卫生、饮食营养知识和食堂工作技能。

3.提倡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开支,严禁铺张浪费。严禁食堂工作人员盗取食堂用具、生熟食品,违者一律开除并罚赔。

4.饭菜供应应保质保量,不得随意克扣,品种上要尽量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员工的要求,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向教职工出售过餐蔬菜、隔夜饭,违者扣发当班组长、当事人当月奖金。

5.食堂工作人员用餐伙食不得搞特殊化(即应和当餐学生伙食一样,不得增菜、添汤)。

7.严禁非本食堂职工进入厨房,损坏食堂内设施,照价赔偿。假如食堂实行饭菜票制度,严禁盗窃饭菜票外卖,违者经查实开除并罚赔。

8.食堂管理制度均与奖金挂钩,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食堂卫生管理

1、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卫生知识,并具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一旦发现疫情,要加强自我防护,加强环境消毒。

3、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存放离地、离墙,摆放清楚合理。食堂要定期清理周围环境,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下水道畅通,不堆垃圾。食堂污物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4、清洗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蒸气有专用的厨柜,并有标记。

5、存放或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记,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

6、餐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天花板、地板要定时清扫,电扇、窗户要定时擦拭,餐桌、凳子要每餐擦洗、整理,排列整齐,空气流通。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指甲、头发要勤修剪,不得染指甲、戴耳环、戴戒指,不得赤膊上岗。

8、食堂工作人员应把好食品投料前的质量关,严禁将不新鲜、腐烂变质食品、原料投料加工。

9、定期进行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害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细则


1.学校保安人员要学法、知法、守法,要自觉遵守校规,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

2.保安人员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3.保安人员要经常检查,全面了解校园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4.保安人员有权处理师生员工在校内损坏公共设施、酗酒滋事、赌博斗殴等事件,并及时向校部作好汇报。

5.保安人员有权盘问进出校门的教职员工,发现问题有权做出处理。

6.保安人员要严格对外来人员办理来访登记手续。需在校内停留人员,要交押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校内有关人员担保签字证明。

7.保安人员要督促指导外来车辆妥善停放,不准让外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或随处叫卖。

8.保安执勤人员要自觉做好校园巡逻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校部作好汇报。

9.教职员工夜间外出,必须在24:00以前归校,超过24:00应主动向保安人员作必要的解释,保安人员要做好登记。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外出也必须登记。

10.教职工一律不准带学生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也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许可,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后方可带出校园。保安人员应检查其是否按时返校,对违反者必须反馈到学部。

11.学生离校,一律凭学部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并收下请假条备案。学生返校时发还学生交班主任销假。

12.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闲聊玩耍,影响正常的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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